变成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!
钱光明接到汇报后,
当即指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,
立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
向宏远公司吕州项目部下达《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》,
责令其限期全额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,
并明确告知其逾期不改将承担的法律后果。
然而,宏远公司那位陈经理接到《责令改正决定书》后,
态度依旧强硬,甚至带着一丝有恃无恐。
“各位领导,我们公司最近资金周转确实非常困难。”
陈经理在电话里对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的负责人解释,
语气听起来颇为无奈,但仔细品来却毫无诚意,
“您看,能不能这样?我们先支付30%,
给工人们解解燃眉之急。剩下的部分,
我们保证,一定尽快筹措,分三个月付清。
这已经是我们目前能拿出的最大诚意了,
公司账户上实在没那么多现金。”
“陈经理!”劳动监察负责人厉声打断,
“我们已经核实清楚,月牙湖度假区方面早已将工程款全额支付给你们公司!
不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!你们这是恶意欠薪!
《责令改正决定书》上的要求很明确,必须限期全额支付!
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!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,
陈经理的声音冷了下来,
也少了虚假的客套:
“领导,话不能说得这么绝对。
生意场上的事,有时候比较复杂。
我们公司也有我们的难处。